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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27号(关于调整《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的公告)
[摘要] 根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现将调整后的《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国密局第18号公告发布的《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doc
[发布日期] 2013-12-31 [发布机构] 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密码;目录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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