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6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及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5月14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水平数量的情况。至今年6月12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0463.9吨,超过今年10364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6月13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 2010-06-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农产品;特保;海关总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