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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进口环节消费税调整的有关情况(一)将无铅汽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1.0...(二)恢复对石脑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政策,并将石脑油的进...(三)将溶剂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1.0元...(四)将柴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0.8元。(五)将燃料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0.8元...(六)将润滑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1.0元...(七)将航空煤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0.8...(八)取消化妆品中的痱子粉、爽身粉进口环节消费税。(九)卷烟消费税仍按海关总署2004年第4号公告执行。二、执行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政策的有关问题(一)进口消费税应税成品油时,纳税义务人应单独向海关申报...(二)海关出具“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时,在预算科目栏填...(三)在调整有关程序和参数前,海关对进口成品油消费税征收...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9号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成品油等商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口环节消费税调整的有关情况 (一)将无铅汽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1.0元;将含铅汽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每升1.4元。
[发布日期] 2008-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消费税;进口;环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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