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2号(关于发布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受理了奥林巴斯(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称为“工业视频内窥镜”、上海上实外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称为“表壳及腕带连接件”、“现代风扣式卡扣(A面及B面)”、“经典扣式卡扣(卡针和带扣)”共四项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申请。现将相关商品的归类行政裁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海关作出的行政裁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中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影响行政裁定效力的,原行政裁定自动失效。
[发布日期] 2016-02-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裁定;行政;归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