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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2011年第39号(关于调整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
[摘要] 根据《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2号),经研究,现就调整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公告如下: 将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原产地标准由现行的“税则归类改变”修订为“税则归类改变或者从价百分比30%”。
[发布日期] 2011-06-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原产地;税目;税则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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