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旅游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
[摘要] 为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公告如下: 一、口岸进境免税店
[发布日期] 2016-02-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进境;免税店;口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