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5年第37号(关于发布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摘要]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抽芯铆钉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5年9月17日起执行,原《棉制盥洗及厨房用毛巾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28-2007)、《亚码男西裤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43-2009)、《梭织男式上衣(茄克衫)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49-2009)、《冻去骨鸡腿肉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NY001-2001)、《铂金首饰、铂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HJ002-2005)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7-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单耗;标准;加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