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6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释的公告)
[摘要] 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现就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赌博用筹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所列“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中的“其它物品”。 二、微生物、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人类遗传资源、管制刀具、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三、微生物、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人类遗传资源、管制刀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3-08-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物品;进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