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号(关于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工作)
[摘要]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的战略部署,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内贸货物借道俄罗斯海运至我国东南沿海的请求,海关总署决定对此给予积极支持并开展试点运作。现对有关试点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系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一口岸启运,通过境外运至我国关境内另一口岸的业务。
[发布日期] 2007-02-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内贸;货物;跨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