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集成电路产业政策,根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发改高技[2005]2136号),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了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工作,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发布日期] 2008-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集成电路;海关总署;认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