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105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本公告所称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主要包括:单机额定功率不小于1....二、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清单(简称先征后退清...三、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企业进口上述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时,应向海关...四、对2008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经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五、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以项目的审...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30号(关于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摘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海关接受企业申报的日期为准),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现将有关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主要包括:单机额定功率不小于1.2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
[发布日期] 2008-04-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先征;进口;发电机组 [时效性] Lapsed
   浏览次数:7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