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号(关于《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转版修订)
[摘要]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是中国海关实施进出口税则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方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采用以世界海关组织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的进出口税则。海关总署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组织翻译编制了我国2012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注释条文修订文本(详见附件1),在2007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基础上对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目录调整的各品目商品范围及所涉及商品进行权威解释,同时还对2007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的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2、3)。 特此公告。 附件:1.2012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注释条文修订文本
[发布日期] 2012-01-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品目;税则;注释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5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