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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2年第25号(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四批、第五批))
[摘要]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环保总局2003年第10号公告废止《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四批)中第5项、第六项。
[发布日期] 2002-07-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残渣;矿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时效性] Lap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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