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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自2006年3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二、凡申报进口PBT树脂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三、关于对加工贸易保税进口PBT树脂征收反倾销保证金的问题,按照...四、对于伪报原产国、伪造PBT树脂原产地证明或原厂商发票的,海关...五、对于所征收的反倾销保证金的处理,海关总署将根据终裁结果另行公...六、在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间,如果出现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类...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2号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和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反倾销调查结果,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15号,详见附件1)。现就海关实施上述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3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税则号列:39079900,该税号下的增强或改性的PBT树脂除外),海关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表(详见附件2)所列的征收比率征收反倾销保证金。 反倾销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
[发布日期] 2006-03-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反倾销;保证金;征收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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