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4年第47号(关于调整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和《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现决定调整《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目录.rar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4-06-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许可;货物;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