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77号(关于为使我国出口到东盟有关国家的“早期收获”方案项下的产品享受东盟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的有关事宜)
[摘要]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77号(关于为使我国出口到东盟有关国家的“早期收获”方案项下的产品享受东盟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的有关事宜)
[发布日期] 2003-12-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检疫;检验;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