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0号
[摘要] 为满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业务发展和海关监管需要,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业务管理,现对以下监管方式代码进行调整: 一、增列监管方式代码“5014”,简称“区内来料加工”,全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来料加工货物”,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来料加工贸易业务项下的料件从境外进口及制成品出境。 二、监管方式代码“5000”,简称“料件进出区”,全称“料件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或研发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料件,包括此类料件在境内的退运、退换。
[发布日期] 2010-02-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管;海关;区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