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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纲
一、考试原则二、考试内容三、考试方式四、应试规则五、考区设置六、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七、报名方式(一)网上预报名(二)现场确认报名八、港澳台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九、考试复习与辅导十、考试时间十一、文字使用十二、违纪行为处理十三、阅卷与成绩公布十四、发证十五、考试咨询与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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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9号
[摘要]
海关总署决定于2006年11月5日举行2006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原则 考试实行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核分和统一合格标准的方式进行。
[发布日期] 2006-05-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报关员;考试;考生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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