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4年第60号(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
[摘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15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各企业生产/进口乘用车产品数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实际值、达标及排名等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2013年度中国关境内111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1821.85万辆(不含新能源乘用车和出口乘用车,以下同),乘用车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55公斤,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33升/100公里。其中,85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1714.99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27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23升/100公里。26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进口乘用车106.8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792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9.06升/100公里。
[发布日期] 2014-09-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乘用车;消耗量;平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