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6号(关于对部分商品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8月20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部分商品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铝合金(税号:76012000)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5%; 二、将焦炭(税号:27040010)的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至40%;
[发布日期] 2008-08-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税号;税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