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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4位税目3701和3702项下感光胶卷从量关税计征标准)
[摘要] 为明确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从量关税的计征标准和申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从量关税的计征面积为胶卷的实际面积。感光胶卷半成品的实际面积为感光涂布面积和白边面积之和。 二、企业申报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应以实际面积的数量向海关申报。
[发布日期] 2009-12-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感光;胶卷;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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