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477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0号(关于公布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摘要] 为了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于200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以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对外公布。由于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税目与此前版本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贸易发展以及海关监管需要,现对2006年版《目录》进行修订并形成2007年版《目录》(正式文本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 2007年版《目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2007年版《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
[发布日期] 2007-09-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目录;年版;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5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