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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201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
[摘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15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各企业生产/进口乘用车产品数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实际值、达标及排名等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2014年度中国关境内116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030.33万辆(不含新能源乘用车和出口乘用车,以下同),乘用车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71公斤,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22升/100公里。其中,88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1901.30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40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12升/100公里。28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进口乘用车 129.03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 1828 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8.76升/100公里。 附件:201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表.pdf
[发布日期] 2015-06-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乘用车;消耗量;平均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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