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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
[摘要]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通关服务,现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进口统一版系统”)企业接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免费提供进口统一版系统清单录入功能。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可登录进口统一版系统通关服务子系统(http://ceb2.chinaport.gov.cn)进行清单的手工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操作。具体操作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发布日期] 2016-10-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电子商务;进口;跨境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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