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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6号(关于将铁矿石、生铁、废钢、钢坯、钢锭、稀土原矿、磷矿石等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摘要]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6号(关于将铁矿石、生铁、废钢、钢坯、钢锭、稀土原矿、磷矿石等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发布日期] 2005-04-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金属与冶金
[关键词] 料件;合金钢;加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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