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519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原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现将卫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 2012-12-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临床医学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7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