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摘要] 2015年 第4号 2015年1月21日,质检总局公布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60号),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原卫生部、质检总局于2003年8月6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卫科教发〔2003〕23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5-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质检总局;总局;出入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