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
[摘要] 国卫医发〔2015〕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党委宣传部、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工商局、保监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综治办、党委宣传部、高级人民法院分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工商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部署要求,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涉医案事件频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医疗秩序总体平稳。为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在更高起点上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现医疗秩序根本性好转,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 2015-10-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医疗机构;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