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和“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的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的公告(2010年第22号)
[摘要] 经核实,西安瑞托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 “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6)第0252号)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西安派力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 “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7)第0091号)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时提供虚假材料,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我部依法撤销“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6)第0252号)和“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7)第0091号)的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 2011-01-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行政许可;二〇一〇年;西安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