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结果的通知
[摘要] 卫办疾控发〔2011〕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2010年,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得到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示范区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动员和指导下,创建示范区地方政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重大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保障政策,落实防控措施,努力构建慢性病防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发布日期] 2011-12-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示范区地方政府;慢性病防治工作;保民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