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卫办医函〔2014〕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做好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2014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 2014-04-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抗菌药物;医疗机构;提高二级医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