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云南省鲁甸县地震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卫发明电〔2014〕41号 云南省卫生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为切实做好云南省鲁甸县地震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发布日期] 2014-08-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措施;公共卫生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