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
[摘要] 国人口发〔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依法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实现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全覆盖,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国“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以下简称“区域协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发布日期] 2010-03-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流动人口药具;药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