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卫办医函〔2013〕4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年来,国家逐步建立健全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保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等,针对困难群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由于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群众对相关政策知晓率低等原因,医疗保障体系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导致群众因经济原因放弃治疗或自行治疗的极端案例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体医疗救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习宣传,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 2013-12-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经济困难患者;疾病应急救助;医疗保障体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