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南昌市查处无证行医情况的通报
[摘要] 卫办监督发〔2012〕3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11年12月23日,新华社报道了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江纺住宅区等个别地区存在无证行医的问题。我部会同江西省卫生厅责成南昌市卫生局立即组织核查和整治。随后,南昌市卫生局会同青山湖区卫生局对该地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取缔了媒体曝光的谢银水中医诊所等3家“黑诊所”,没收药品、器械4箱,依法分别予以罚款3千元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12-03-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黑诊所;工作;工作力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