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摘要] 卫医政发〔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0-03-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血液透析室;透析治疗区;透析器复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