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卫办医政发〔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完成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以下简称医师资格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联网工作,实现了对医师资格信息的实时和网络化管理。为保证医师资格信息的完整准确,规范医师资格信息的修改工作,加强医师资格信息的维护和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0-01-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医师资格信息;修改;中医药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