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等47家医院作为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的通知
[摘要] 卫办医政函〔2012〕407号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等47家医院: 经你院主动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根据“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考评结果,现同意你院为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名单见附件)。基地有效期限为2012年5月4日-2015年5月3日,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由我部决定是否顺延。
[发布日期] 2012-05-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医政;工作;焦雅辉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