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摘要] 国卫指导发〔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我委决定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以下简称新国优)创建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新国优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发布日期] 2016-05-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国家卫生计生委;创建活动;计划生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