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召回和暂停使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的通知
[摘要] 卫发明电〔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查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6号)。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患者权益,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 2012-04-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企业;胶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