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国卫人发〔2013〕35号 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医药管理局、医改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办制定了《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4-12-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国家卫生计生委;艰苦边远地区;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