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摘要] 国人口发〔2010〕31号 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省(区、市)人口计生委: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保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科学规范实施,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0-05-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计划怀孕夫妇;优生健康教育;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