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延期结题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卫办科教函〔2015〕197号 各有关课题责任单位: 根据“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2014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专项牵头组织部门于2014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013年结题课题验收工作,其中,申请延期验收的(子)课题共78项,延期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1〕314号)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财教〔2011〕287号),专项牵头组织部门将于近期组织对上述延期(子)课题(清单见附件1)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发布日期] 2015-03-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国家卫生计生委;课题;课题责任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