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预算管理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国卫财务发〔2013〕25号 委预算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根据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和预算管理单位实际情况,经商财政部同意,我委研究制定了《国家卫生计生委预算管理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3-10-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有资产处置;预算管理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