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推荐使用《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函
[摘要] 卫医政疗便函〔201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按照我部2010年1月22日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关规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整理修订了该院的《医疗知情同意书》,着重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理念,重点强调医患沟通,对常见疾病诊疗(手术、操作)知情同意进行规范,使患方能对所患疾病有较全面的科学认识。
[发布日期] 2010-03-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医政;医疗机构;医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