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要] 国卫发明电〔201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和扩散,我们制定了《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质检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
[发布日期] 2014-08-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检验检疫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埃博拉出血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