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
[摘要] 国卫家庭发〔2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卫生计生委)、计生协、人口福利基金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人口福利基金会,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2011年5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启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试点工作。两年来,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各试点市(州、区)人口计生部门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扎实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为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转型发展和各项重点任务的有效落实,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好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意义
[发布日期] 2013-07-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创建活动;家庭;卫生计生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