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54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的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第三条 按照消毒产品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能力建设...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开展消...第六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第七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第八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设置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第九条 实施消毒产品现场卫生监督前,监督员应当明确卫生监督任务、...第十条 按照消毒产品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监管。 第十一条 省、市、县级三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根据职责建立消毒产...第十二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内容: 第十三条 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的监督检查方法: 第十四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方法: 第十五条 消毒产品使用原料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查方法: 第十六条 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的监督检查方法: 第十七条 消毒产品从业人员管理的监督检查方法: 第十八条 消毒产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查方法: 第十九条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方法: 第二十条 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的监督内容: 第二十一条 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方法: 第二十二条 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内容: 第二十三条 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方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加强消毒产...第二十五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良记录...第二十六条 各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发现不...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三十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制订贯彻执行本规范的具...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
[摘要] 国卫监督发〔201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可从我委网站“综合监督”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4-07-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消毒产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消毒产品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4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