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一、同意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荆...二、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等级指标4C,新建一条长2600米...三、项目总投资约12.98亿元。原则上由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和湖北...四、该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外国投资工作...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国务院令第4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
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
中央财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暂...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的批复
[摘要]
国函〔2016〕15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湖北荆州民用机场立项的请示》(鄂政文〔2016〕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附近。
[发布日期] 2016-09-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机场;鄂政文;湖北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9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