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编制说明
[摘要]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2008年以来,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紧密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重点,探索建立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JCI、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医院评审评价经验,制定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以下简称《标准2011年版》)。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规范评审工作,我部服务监管司组织专家编制形成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以下简称《细则(2011年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细则(2011年版)》作为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使评审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近年来,我国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医疗资源的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这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医改方案中明确要求建立医院评审评价制度,作为政府履行监管职能的有效抓手,医院评审工作必将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医院评审标准建设工作尤为重要,在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组织专家制定形成《标准(2011年版)》,与以往的评审标准,在内容和结构上均有重大调整,《细则(2011年版)》作为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评审标准为根本,以体现医院整体管理理念为原则,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与安全为宗旨,兼顾实用性和操作性,促进医院明确自身定位,加强内涵建设,并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行业监管提供了依据。
[发布日期] 2011-12-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医院;医院评审评价;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